为全面规范旅顺一日游行业市场,依法打击不合理低价游,6 月 7 日,旅顺口区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公告称,将针对在旅顺开展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和导游全面推行红黑榜制度。对于列入"红榜"名单的旅行社和导游,在社会宣传、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;对列入"黑榜"名单的旅行社和导游,将阶段性成为在旅顺开展旅游业务"不受欢迎"对象,将依法从严、多部门联动加强监管。"红黑榜"实行动态管理,将通过媒体及时通报,原则上每月更新,进入淡季后将适当调整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红榜
旅行社(含其分社)和导游在旅顺口区开展旅游相关业务,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列入"红榜"名单发布:
1. 旅行社、导游受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表彰的;
2. 旅行社接待量较大,并旅行社和导游受到游客表扬(信件、锦旗等),且经核实同月在旅顺无违法违规、无旅游有效投诉记录的;
3. 积极参与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,并经核实同月在旅顺无违法违规、无旅游有效投诉记录的。
黑榜
旅行社(含其分社)和导游在旅顺口区开展旅游相关业务,有下列情形之一将列入"黑榜"名单发布:
1. 因负主要责任而产生有效投诉 2 次(含网上)及以上的;
2. 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;
3. 涉旅违法行为引起群众强烈反映或者造成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;
4. 拒绝、不配合文化综合执法部门调查处理的;
5. 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,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。
半岛晨报、39 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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